关于举办第一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的通知
节能竞函〔2008〕01号
各高校:
节能减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主要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并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第一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由浙江大学承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主题
节能减排,绿色能源
二、 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为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体现新思维、新思想的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作品。
三、 竞赛规则
1、 参赛对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研究生。参赛者必须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不得超过7人,可聘请指导教师1名。
2、 参赛单位:以高等学校为参赛单位,每个学校申报的竞赛作品不限,但申报作品时需对所有作品进行排序。
3、 作品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当年完成的作品。参赛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准时上交参赛作品,未按时上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 作品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经济性等标准对作品进行初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四、 竞赛日程与安排:
1、 竞赛报名:参赛人员到研究生会网站(yanhui.xjtu.edu.cn)或者BBS研究生院版下载报名表,并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xjtupostgraduate@stu.xjtu.edu.cn).参赛具体内容可登入 “第一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网站”(网址:http://www.jnjp.zju.edu.cn)。
2、 作品申报:各参赛单位在9月28日前,将竞赛作品及申报书(一式五份)递交到团委科技处。
3、 作品初审:专家委员会将于10月中旬进行作品初审,评出一定数量的作品进入决赛。
4、 作品公示:通过初审的作品,设为期15天的公示期。
5、 终审、决赛:公示结束后,12月底前进行作品终审和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 奖励
1、 竞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
2、 等级奖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
3、 单项奖由专家委员会提出设立,报竞赛委员会批准。
4、 优秀组织奖由竞赛委员会对竞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团委 周 远 老师 电话:029-82668564
校科技协会 李 硕 电话:13572205308
/xwxx/uploadfile/200809/20080907105521404.doc
/xwxx/uploadfile/200809/20080907105701227.doc
本文引用地址:http://yanhui.xjtu.edu.cn/xwxx/2008/0907/content_402.htm